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滕州中盛化工年产10万吨醋酸乙烯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

滕州中盛化工年产10万吨醋酸乙烯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

一、项目概况
滕州中盛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滕州市,拟建设年产10万吨醋酸乙烯项目。该项目已于20XX年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(批复文号:XX环审[20XX]XX号),现因项目工艺调整、污染防治措施优化等原因,编制环境影响补充报告。

二、项目变更原因及内容

  1. 工艺调整:原设计采用乙烯气相氧化法,现调整为乙炔气相合成法,主要原料由乙烯改为乙炔和醋酸。
  2. 污染防治措施优化:废水处理工艺由“预处理+生化处理”调整为“预处理+生化处理+深度处理”,提高出水水质;废气治理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,进一步削减VOCs排放。
  3. 平面布置调整:调整部分储罐和装置区位置,优化厂区功能分区。

三、环境影响补充分析

  1. 大气环境影响:采用乙炔法后,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醋酸乙烯、醋酸、非甲烷总烃等。经预测,在落实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后,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及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37822-2019)要求,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。
  2. 水环境影响: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、设备清洗水和生活污水等。经深度处理后,出水COD、氨氮等指标满足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》(GB/T31962-2015)及滕州市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,最终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,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。
  3. 噪声环境影响:新增主要噪声源为压缩机、风机等,经隔声、减振等措施后,厂界噪声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3类标准要求。
  4.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:新增危险废物包括废催化剂、废活性炭等,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;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,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。
  5. 环境风险:项目涉及乙炔、醋酸等危险物质,在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,环境风险可控。

四、结论
本次补充报告认为,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,项目变更后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,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,项目建设是可行的。建议建设单位加强环境管理,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,并按要求开展竣工环保验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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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06:40: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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